提灯定损的房东应为黑恶势力
文/周伯通
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发生了一件事情,一个女租户在退房时,房东用探照灯验房,吹毛求疵、洗垢求瘢,在头发里找粉刺,在鸡蛋里挑骨头,在蚊子腿上找脓疮,在放大镜和显微镜的检查下,找出了一些肉眼看不见的问题,最终要求租户支付超过一万元的赔偿费用。
这件事情后续就更多了,造房子的人说,当初给他家做自建房子的时候,人工费都没结到,卖材料的说他家拖欠材料款,卖家具的说,他家以家具质量有问题,至今不付款等等,他这房子几乎是“众筹”建出来的,后来有附近的人说,他家的房子是违建,楼层数和面积都超过了国家规定。
这样的人多不多呢,很多的,不过不一定是提灯定损,也许是别的事情,比如有个物业的老板,周围四五个小区都得他管,你不给他管就不行,小区业主不服,赶也赶不走。还有一些酒店供原材料,必须从某人手上拿货,要是不答应,你的酒店就会遭遇各种麻烦。
那对这样的人怎么办呢?有人说诉诸于法律,其实没有用的,拖个三年五载的没有个结果,照谁也是扛不住啊!任何一部国家大法,他是允许律师辩经的,到了地方,就成了地方法。这不仅仅是中国的现象,全球都是这样啊,能给坏人说好,能把好人说坏,在国外,你是没招解决的,毕竟讲究法律的程序正义嘛!但是中国,有个处理方法,叫民愤极大、扫黑除恶。
离现在最近的扫黑除恶是在2018年,为其三年,名称叫: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”,为什么要搞这个专项斗争,因为有些地头蛇啊,你说他干了杀人放火的事情嘛,他也没干,他勾结“小权小力者”,对民众进行冷暴力,就是长期的对你威慑,然后从你身上套利。出了这个区或这个县,他啥也不是,但是在这个势力范围内,他一手遮天,这个影响是非常坏,会让民众对国家失去信任,人民会发出质问:“试看今日之域中,竟是谁家之天下?”
扫黑除恶一上来,效果就有了,那就是从快从严,不要遗漏,要么是上级来干,要么是这个城市办那个城市,要么是特别专项行动组,那些背后小虾米靠山,这个时候就不管用了。
在扫黑除恶那三年,我所在务工的城市,一些管理菜市场的物业老板被揪出来好几个,送进了班房之中。搞出来结果我才知道,我觉得对我没啥影响啊,我平常正常买菜,并没有任何人欺负我呀,我估计这个团伙一定是常年的欺负卖菜小商户了,导致民怨积压,久而未决,如今一次性给扫空了。
80年代也有一次扫黑除恶,激烈的程度不亚于一场战争,连朱德的孙子都给枪毙了,谁说情都不好使,事后来看,也有过重,也有误伤,唱《铁窗泪》的迟志强就觉得自己很冤,“我就是和女人谈个恋爱,还坐了四年牢”,“你和女人谈恋爱是没问题,但是你同时和多个女人谈恋爱,那就是犯法!” “那我让我的律师出来和你们讲!” “先进去再说!” 朱德的孙子被枪毙,理由是“胁迫多个女生和他谈恋爱”,朱德的妻子康克清知道后,一没有为孙子说好话,二没有为孙子找关系,只是在纸上写下4个字,“同意死刑”。
现在的法律人,都是学习西方的法律长大的,对80年代的这一次行动意见非常大,认为不符合法律程序,但是邓公是怎么定义的呢,面对严峻的社会治安,犯法之人对法律已经毫无敬畏之心了,邓的原话是“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”!于是,类似于建国初期“大镇反”那样的一场“严打”,便大张旗鼓、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。
毛主席在60年代也谈过法律的问题,他有点怀疑,法律对保护民众是否真正的有用,他的意思是,法律也是人制定的,若是张三负责制定法律,那倾向性就很明显,条款肯定会对“张三集团”有利,他当时就说过,美国的法律是保护资产阶级的。为了弥补法律对弱者保护不足的问题,他发明了“大民主”,不过这个运动失败了,他把老百姓想的太好了,以为群众有高素质的监督能力,结果良莠不齐的老百姓,最终制造了一口大黑锅让他背上了。
青岛不吃虾,杭州不理发,三亚不潜水,上饶不租房,这种特色每个地方都有,你今年当着消费者的面罚款了,下一位来了还是这待遇,今年避了风头,明年还会来,一两个头铁的要对簿公堂,他们也无所谓,甚至扬言:“你尽管告,我们在法院见!”对于这种毫不尊重法律的泼皮牛二,只有严打!并且一定要打掉寄在他身上的利益小团体,铲掉毒瘤根子才有用,否则今天进去了泼皮牛二,明天来了个无赖马三。
所谓的尊重法律是双向的,那就是原被告主体都尊重法律,这个学习西方法的律师们一定要懂得,强势一方都不讲法律,你要求弱势一方去讲法律,你这法律白学了,比如,你花了200万买房,时间到了,去那一看,还是空地,这个时候讲法有用么?只有抄家赔偿才效果直接,搁在古代,还得喜提诛九族呢!
提灯定损这个事,村委说解决了,有点和稀泥的意思,就是打四折让租户赔偿,其实在村委这一个级别的,基层组织害怕个人,倒是常见的,村级“婆罗门”是很让人窒息的,有两方面原因,一个是这个刺头很难缠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另一个原因,其中或许有利益勾搭。以前在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候,有的地方村委整锅端掉了,已经变成了被黑恶势力把持的地方了。
有时候严打的运动式做法虽然备受争议,但也是无奈之举,比如酒驾这事,南京有个司机曾经制造了“酒驾灭门案”,一下子撞了9个人,五个人死亡,死的一个女人,肚子里还有孩子呢。司机一脸的无所谓,因为那时候醉驾处罚很轻,这个司机曾经有80次违章记录,29次醉驾,按照法律,赔点钱就完了,可能还是保险赔。这一次引起了民愤了,最后没有按照法律条款,直接判了司机无期徒刑,随后全国整治酒驾,醉驾入刑的法律也出台了。
像提灯定损的房东理直气壮,后面更是爆料出很多无耻不堪的事情,是他本身无赖呢,还是仗势欺人呢,这可能需要群众的揭发,像这样的人,已经属于黑恶势力了,类似的这种人还很多,比如江西新余一个修车铺,说好修车费是1000,最后找人要17000,这都属于严打之列。
我国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往往在等中央通知,我认为一个省想要发展,就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,省也可以开展“省级严打”,这样才能发展好投资业、旅游业,以及吸引外来人口定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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